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法律问题20问20答

  • 2024-09-02 15:10:08
  • 计相财税

一、什么是股权?

答:股权是指股东基于投资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二、什么是股权转让?

答: 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股权可以分开转让吗?

答:股东有权决定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四、尚未出资的股权,可以“0元”转让吗?

答:可以。

五、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答:名义股东具有股东的外观,其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 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而擅自处分股权的,应对隐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六、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答: 可以。 受让人明知隐名股东的身份,且显名股东没有提出异议 ,则隐名股东转让其股权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

七、尚未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答:可以。

八、尚未出资的股权,经过多次转让,谁承担出资责任?

答: 股权转让后,由受 让人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此前的全部转让人应依次承担补充责任。

九、受让人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答:转让的股权出资不足或出资不实的,受让人已经合理的审查核实,仍然不能发现的,由转让人承担不足责任。

十、一股二卖,能够善意取得吗?

答:通常不能善意取得。只有在第一受让人载入股东名册时,转让人再转让才属于无权处分,应当预见到存在股权登记与股东名册不一致的可能性。所以,一股二卖通常不存在善意取得。

十一、股权转让的方式的有哪些?

答:内部转让,即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外部转让,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十二、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答: 内部转让完全自由,既不须通知其他股东,也不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外部转让,不须其他股东同意,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十三、向其他股东通知的事项有哪些?

答:外部转让的,须书面通知的事项有: 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十四、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其他股东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进行明确的答复。未及时答复,将被视为放弃。

十五、有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怎么处理?

答:可以自行协商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找出资比例购买。此处的出资比例为股权转让时的比例。另外,一些公司的章程也规定有购买比例。

十六、股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公司吗?

答: 应以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以及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

十七、股权变更,一定要办理变更登记吗?

答:不一定。内部转让,股东不发生变化时,只须申请备案。

十八、股权转让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

答:需要。

十九、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就是公司股东了吗?

答:不是。以载入公司股东名册时,受让人开始享有股东资格。

二十、如果公司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答: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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