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税务局针对非正常户如何处理?

  • 2024-05-05 22:11:57
  • 计相财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开展非正常户公告。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税务机关要加强非正常户信息交换,形成对非正常户管理的工作合力。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以上是广州税务局针对非正常户如何处理?的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http://www.jixiang-tech.com 广州计相财税专注大中小型企业财税服务,提供广州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代理记账公司费用和流程、营业执照办理查询年审等财税服务,并为大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代办公司注册,公司转让,代理记账报税,特许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办理等企业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版权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源)来自于网络,均是为公众传播有益咨询信息之目的,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计相财税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