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票、免征额这些小规模纳税人常用的概念中,操作时有哪些易错的地方?小编整理出这些常见错误,提醒纳税人留意!
▌误区1: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纠正:可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误区2: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因此成本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
纠正: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仍应依法取得合规票据,否则没法税前扣除,导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误区3: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45万元以内部分免增值税,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纠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销售货物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的,不能45万元以内部分免增值税,需全额计算缴纳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误区4:小规模只能季度申报。
纠正: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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