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体工商户名称构成规范调整

  • 2024-01-03 16:07:44
  • 计相财税

企业应当依法在名称中标明与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一致的组织形式用语,不得使用可能使公众误以为是其他组织形式的字样。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体工商户)’字样,其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其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等名称。

1.公司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字样;

2.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人独资)”字样。

调整内容:

1.个体户名称后增加“(个体工商户)” 字样;名称后

2.独资企业名称增加“(个人独资)”字样。

3.名称的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等名称。

 

以上是广州个体工商户名称构成规范调整的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http://www.jixiang-tech.com 广州计相财税专注大中小型企业财税服务,提供广州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代理记账公司费用和流程、营业执照办理查询年审等财税服务,并为大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代办公司注册,公司转让,代理记账报税,特许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办理等企业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版权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源)来自于网络,均是为公众传播有益咨询信息之目的,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计相财税
x